一、招标条件和方法
因日常钢构件保养需要,我中心需采购一批油漆。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供应商。2023年8月31日,该项目因投标人数不足3家导致流标,现我中心重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二、采购目录、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
颜色
|
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价
|
单价
|
总价(元)
|
环氧富锌底漆
|
铁红色
|
20kg/桶
|
不挥发物含量≥60%
耐冲击性≥50cm
附着力≥5mpa
细度≤50um
表干时间≤2h 实干时间≤24h
每道干膜厚度≥40um
氟含量≥15%
|
桶
|
70
|
235
|
16450
|
环氧富锌底面漆
|
亚光军绿色
|
20kg/桶
|
不挥发物含量≥75%
不挥发物中金属锌含量≥70%
耐冲击性≥50cm
附着力≥6mpa
细度≤30um
表干时间≤2h 实干时间≤24h
氟含量≥15%
|
桶
|
150
|
260
|
39000
|
稀释剂
|
|
10kg/桶
|
搭配底漆、面漆使用
|
桶
|
8
|
150
|
1200
|
毛刷
|
|
5寸
|
|
把
|
205
|
5
|
1025
|
小滚刷
|
|
6寸
|
|
把
|
185
|
5
|
925
|
油漆桶
|
|
25L
|
金属桶壁厚3mm
|
个
|
90
|
20
|
1800
|
大纸胶
|
|
1.8cm宽
|
100个/箱
|
箱
|
5
|
500
|
2500
|
小计
|
|
|
|
元
|
|
|
62900
|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标准》(HG 2576-94)合格标准,要求在部位刷新后,要有较好光泽度、不脱壳及耐久性。采购方有权随机对产品进行抽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予支付款项;出现两次抽验不合格,自动中止合同,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中心相关投标活动。若采购人实际使用效果不佳,中标人需到场指导使用,根据中标人调整后仍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的品牌,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招标人指定相应品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可终止合同。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竞标人中标后需提供投标主要产品油漆的满足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的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质检报告必须是由有CNAS、CMA资质的正规实验室出具;
(4)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上表内容仅做为采购报价依据,实际采购品种及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保养需求确定,可能存在部分产品种类的减少或者产品数量的增减等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品种及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3天内。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3、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货品,否则将不予验收同时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8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6日9时0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招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二楼业务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9时10分。
2、投标文件要求装订齐整,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竞争人应按照参与竞标的采购目录类别,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七、评标办法
1、2023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组织对竞争人进行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价格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
八、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纪检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排下23号
联系人:陈 工
电话:0591-83499658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