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制止擅自施工行为
时间:2022-11-25 09:21

  长乐公路中心产权科接到一线班站报告称,S209线大同园小区有施工人员擅自挖掘人行道,准备埋设雨污水管道,存在安全隐患。

  产权科人员立马赶往现场,经调查得知,该施工项目为大同园小区雨污水改造项目。现场准备从小区围墙处挖掘接到省道S209线路面埋设雨污水管道。施工人员表明该项目已经过审批,并拿出许可决定书。产权科人员发现其项目为市政部门做出的许可决定,许可决定书中的施工位置与现场正在施工的位置相差甚远。产权科人员当场责令其停工,将路面恢复原貌,对擅自施工的人员普及涉路施工的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要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施工作业审批,待审批完后方可施工。

  通过产权科人员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现场施工人员承认了违法行为,保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后再动工建设。

  公路部门温馨提醒:进行挖掘公路、公路用地,铺设管道必须事先提出许可申请,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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