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公路中心产权科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三起擅自搭接平交道口事件,分别位于国道534线和省道211线,施工班组或私拆公路护栏,或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倾倒水泥,前后缺少施工标志,影响交通通行,违反了《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劝阻过程中,施工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只是认为有进出需要就可以增设路口。产权科人员向施工方普及公路路产路权的范围,同时宣传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地面施工方具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义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成功劝停了道口施工,恢复了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用地范围。
永泰公路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路口并非想做就做!车辆在进出交叉路口时,如果视线不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路口在设计、施工时,应充分考虑路段坡度、弯道等因素,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建设。但擅自搭接的路口毫无例外没有经过规范设计,缺少配套交安设施,不顾与其他道口的合理间距,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请合法合规搭接公路平交道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