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路域整治进行时,对违法占道说“不”
时间:2024-07-10 17:13
  近日,直属中心公路养护工巡路发现,在S308省道板桥村路段防撞护栏外侧的公路用地内,村民弃置大量水泥块,占据部分公路用地,违反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公路通行安全埋下隐患。得知消息后,直属中心产权科与宦溪镇路长办、板桥村取得联系,并立即驱车前往现场进行协作调查与处置。通过走访,最终确认该违法行为系周边一村民为方便自家车辆进出而欲搭接道口所致。面对这一违法行为,产权科与当地政府人员当场对涉事村民进行了法制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已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和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恢复公路原状。产权科人员还向村民详细解释了公路用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违法行为的后果,希望其能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整改。经过耐心地沟通,涉事村民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目前,该村民已着手清理堆放在公路用地内的水泥块,并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使用公路用地,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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