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高效处置未批擅自铺设管道行为
时间:2025-11-18 16:38
  近日,闽清公路中心产权科人员巡查至 S308 线白中镇攸太村路段时,发现公路用地内有施工人员正在擅自开展管道铺设作业。经现场核查,该施工项目未依法取得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属于违规涉路施工行为。闽清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同步向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通报现场情况。执法人员30分钟内赶赴现场,与产权科人员联合开展处置工作。闽清中心产权科人员联合执法人员现场对施工方进行了普法教育,详细说明了涉路施工的行政许可流程及违法后果,同时对涉路违法埋设的管道予以切割并拆除,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潜在危害,承诺立即停止施工,并将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相关手续。此次行动有效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路产路权的完整性,保障了公路运营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公路部门在此提醒大家: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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