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路域环境 保公路安全畅通
时间:2024-10-25 11:11
针对闽清公路中心管辖线路S308线白金工业园区沿线出现“滴洒漏”严重问题,10月17日,闽清中心联合闽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闽清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白中镇等部门深入白金工业园区沿线污染源头企业针对车辆污染公路问题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各部门分别通报了企业车辆“滴洒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近期群众投诉情况,要求企业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管理。产权科耐心向企业相关责任人解读法律法规、问题解答传,并对照相关法律条款解释说明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企业在今后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车辆清洗、降尘抑尘、覆盖遮盖等措施,避免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滴洒漏”问题引发扬尘污染。企业相关负责人作出表态,保证今后会强化内部管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下一阶段,闽清中心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扬尘污染问题和短板,统筹抓好“滴洒漏”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扬尘治理攻坚,确保“滴洒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路两侧通信缆线“飞线”宛如一张张“蜘蛛网”,不仅影响路容路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直属中心联合福州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召集相关通信缆线产权单位,齐发力,共克坚,全力整治通信“飞线”,取得了显著成效。直属中心产权科首先对沿线不合规的缆线进行了详细排查,通过拍照取证的方式记录了缆线的现状,并建立了详细的台账。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直属中心召集了联通、移动、电信、广电以及部队等各家缆线产权单位,并联合福州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在向各家单位通报了前期排查的结果后,根据缆线的归属情况逐一进行了确权。在整治过程中,直属中心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经过一个月的紧张整治,森林公园至宦溪观景台沿线通信缆线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完成了长达7公里的缆线整治,涉及20多条缆线。整治后的缆线整齐划一,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沿线景观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路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永泰公路中心在巡查中发现多起占用公路路面堆放沙石、施工、晒粮现象,不仅影响公路通行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人身安全。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制止并搬移隐患物品,永泰公路中心产权科和相关养护班站第一时间对占道行为进行了制止。许多村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占用公路的危害性,认为短暂的放置并没有什么影响。通过永泰公路中心关于《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和相关案例的普及,村民能立即搬移的当场予以整改,需要车辆运输的,立即摆放了警示标志,当天整改完毕。部分占道施工属于企事业单位行为,公路中心联系了单位负责人,告知涉路施工审批相关事宜,并要求立即停工,恢复了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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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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