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开展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
时间:2024-09-10 08:54
新修订的《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4年5月29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4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领导职责,细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高危险作业和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于9月6日邀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原二级巡视员曹颖,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给机关和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解读新修订的《条例》。曹颖专家结合《安全生产法》、部门规章、生产事故案例和公路行业实际,对《条例》的修订情况及其必要性、亮点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宣贯,并以“盲人摸象”警示我们要切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使我们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责任。
福州市公路中心将以此次《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培训为契机,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下去,携手共同促进福州公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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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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