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G534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至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二期永泰段)、永泰S213线红星乡礼柄村至大洋镇大展村路面改造工程及永泰S213线大洋镇大展村至梧桐镇溪北村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期)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5-04-11 17:16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拟对G534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至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二期永泰段)、永泰S213线红星乡礼柄村至大洋镇大展村路面改造工程及永泰S213线大洋镇大展村至梧桐镇溪北村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期)三个项目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业主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G534线K136+373-K155+815、S213线K36+665-K62+000
  2.2 项目名称及规模:
  G534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至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二期永泰段)、永泰S213线红星乡礼柄村至大洋镇大展村路面改造工程及永泰S213线大洋镇大展村至梧桐镇溪北村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期)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参考《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4〕服449号)文件,以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为基数,计算安全评价收费最高控制价如下:
  100万元×0.7%=0.7万元
  (500-100)万元×0.6%=2.4万元
  (1000-500)万元×0.5%=2.5万元
  (3478.5811-1000)万元×0.1%=2.4786万元
  (3163.0073-1000)万元×0.1%=2.1630万元
  (3472.1724-1000)万元×0.1%=2.4722万元
  合计三个项目最高收费控制价=(8.0786+7.7630+8.0722)*0.5
  =11.9569万元
  (最终结算金额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为准)
  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11.9569万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3项目的计划工期:4月29日前完成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如延误,按照每延误一天按每个项目每天1000元进行扣减安全性评价费用。
  2.4 竞争性谈判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安全评价共分为 3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3 个标段,仅一个中标人。具体竞争性谈判范围为:G534线福清东张镇濑底村至永泰盖洋乡赤岭水泥砼路面路面改造工程(二期永泰段)、永泰S213线红星乡礼柄村至大洋镇大展村路面改造工程及永泰S213线大洋镇大展村至梧桐镇溪北村水泥砼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期)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
  2.5 项目的质量要求:编制《交工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出具最终成果。
  2.6 本项目参照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上级单位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9 :50时,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永泰公路中心四楼工程科(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91-24853195)。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4月17日10:00时。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包含: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盖章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盖章原件);4.资质证书(盖章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中标人要求:
  6.1 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督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及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永泰公路中心公告栏等媒体上发布,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不少于1天。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8号     
  邮   编: 350700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 24853195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1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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