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同办公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协同办公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MCS-FZ(招)2024013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否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0月9 日09:00-12:00至2024年10月14 日14:30-17:30。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0月9 日09:00-12:00至2024年10月14 日14:30-17:30。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购买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2 日9时30分前供应商应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至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开标大厅),逾期递交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2日 9 时 30分,在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开标大厅)进行磋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28号
邮编:350002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3717336
13、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联系人:王工591-87731173
联系电话:0591-87731173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
银行账号:1508 0142 1000 299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XMCS-FZ(招)2024013)的磋商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协同办公系统运维 |
2年 |
9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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