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6号库供电线路隐患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6-18 17:03
一、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榕路养【2023】79号)文件
要求,结合近期多起线路故障起火事故,为尽快恢复库区职能,杜绝电气线路隐患,本次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应急中心6号库供电线路隐患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排下23号。
2.项目的主要内容与规模:4*25平方电力电缆147m,4*16平方电力电缆56m,PVC管85m,波纹管112m,动力箱防雨箱3个。(以上工程量仅为测量估算,具体工程量及控制价以实际完工数量及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
3.工程竞争性谈判控制价:48885元。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下浮率必须在5~10%之间(包含5%及10%,比值取整数)。(合同金额及结算金额以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乘以中标报价下浮率为准)
4.项目的计划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5.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竞标人必须信誉良好,近三年来在工程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
2.本次竞争性谈判接受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11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玖佰元整。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需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应急中心6号库供电线路隐患改造工程”。开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城门支行
账 号:1313 0301 0400 07861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应急中心二楼业务科获取竞争性谈判相关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投标人需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模板填写,不得自行修改其内容格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竞标人请于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1日11时0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业务科。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标书。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6月21日11时05分;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排下23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一楼会议室。
2.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提交的证照应为彩色影印件,谈判文件必须装订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响应上述要求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若参与竞争性谈判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投标人代表未能到场参加抽球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抽球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九、监督人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纪检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一、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十二、其它
1.中标人需服从业主的现场监督管理;为其雇佣的工人缴纳保险;对现场雇佣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2.中标人需拥有一定的流动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应急突发状况的应急资金,并熟悉工程施工的工艺及流程,有一定的现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我中心的选派和调配,对拒绝履行劳务派遣或调配的竞标人,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暂停其在我中心范围内参与竞标一年;两次及以上的,今后不得在我中心范围内参与竞标。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排下23号
邮 编:350019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83499658
附件1:竞争性谈判递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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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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