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议定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头公路站建设工程图审单位选取竞争性谈判
时间:2024-06-03 09:56
  1.竞争性谈判概况
  为完善G228沿线养护及服务设施,根据市中心 2022年第二期养护工程计划,由我中心组织实施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头公路站的项目建设。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议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福清市城头镇城头公路站
  2.2项目规模及工作内容: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头公路站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2.3服务范围: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头公路站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4881.75㎡;地上建筑面积2140.03㎡;地下建筑面2741.72㎡。
  3.取费标准:按照闽设协[2015]16号收费标准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费用计费标准,以建安费为基数计算,本招标项目控制价为:(1000*2‰+600*1.5‰)*1.15*0.5=16675元
  4.资格要求
  4.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二类及以上审查资质。
  (2)竞标人信誉良好,服从业主监督管理;
  4.2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最少应满足3家。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附件1)至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06月06日09时40分,地点: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一份,包含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资质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和报价文件(报价函),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 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 监督人: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一楼公告栏内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清市清荣大道1号
  邮 编:3503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91-85380347
  

 

  

  附件:1、谈判(报价)文件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6月03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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