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关于选取2024-2026年度工程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1-09 11:42
  1.选取依据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108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机构选用要求的通知》(榕路工[2018]332号)及《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榕路综[2022]60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选用工作,经我中心研究,决定由《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及《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2024年至2026年中心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造价咨询机构。
  2.项目概况
  2.1 服务地点: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及工作内容:本次机构业务范围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辖区内专项养护工程、有需求的日常养护工程及委托的其他项目等招标代理、清单控制价编制及竣工决(结)算审核。 
  本次中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所服务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含招标文件编制,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编制施工合同清单和后期清单勘误审核等业务)并提供标后备案档案3套;中选的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负责所服务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包含建安费和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其他各项决算费用)的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2.3 服务时间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以设计文件审查纪要时间为准)。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送审的项目。
  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合同试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履约期间考核不达标(以编制质量、编制进度、服务态度等履约情况为考核标准),第二年合同续签招标人可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服务合同,也可重新进行招标。
  3.取费标准:
  3.1养护工程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不含暂列金)为基数,按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算,折后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费。  
  3.2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咨询费以批复建安费(不含暂列金)为基数。标线、护栏、标志牌等安保类项目及清灌缝等工作内容单一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咨询费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收费标准的40%计算,其余项目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或标底的编制”收费标准的50%计算。折后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3.3竣工决(结)算的审核费以送审工程建安费为基数。标线、护栏、标志牌等安保类项目及清灌缝等工作内容单一的项目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工程预算、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收费标准的40%计取,其余项目按闽价〔2002〕房457号文件的“工程预算、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的审核”收费标准的50%计取。折后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费。
  4.资格或从业行为要求
  4.1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要求
  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登记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并匹配招标代理业务专职人员,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情况。
  ②代理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代理工作。代理从业人员分为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一般工作人员三类。招标代理机构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对接我中心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按累计有效社保缴纳时间计取);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按累计有效社保缴纳时间计取);一般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按累计有效社保缴纳时间计取)。项目组成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
  ③清单控制价编制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项目组对接我中心工作,成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事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按累计有效社保缴纳时间计取)。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
  ④同时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系统》信用评分排名列表前50名(含并列),且同时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年企业信用分年度排名列表前50名(含并列),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招标代理内容(相关排名以投标截止前最新公布结果为准)。
  ⑤重大项目或建安费≧3000万的项目,且委托人有明确要求时,中选招标代理机构须设1名能熟练掌握造价编制人员常驻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并接受中心的考勤管理,考勤要求参照中心机关职工管理办法。
  ⑥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招标项目负责人及招标文件编制人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限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招标一般工作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限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清单控制价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从事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工程造价相关业务年限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上述凭证要求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者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2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资格要求
  ①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发布的2022年度企业信用分年度排名前50名(含并列,包含第50名),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②竣工决(结)算审核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项目组对接我中心工作,成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从工决(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按累计有效社保缴纳时间计取)。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得到。
  ③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从事工决(结)算审核或工程造价业务年限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上述凭证要求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者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参与招标代理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伍仟元整,若同时参与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需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投标保证金”、“2024-2026年度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保证金”或“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开 户 行:建行南江滨支行
  账 号:3500 1886 1000 5988 888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报送投标文件至我中心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投标文件需包含资格、从业行为要求对应的文件。
  7.评标办法
  2024年1月15日上午9时45分组织对投标单位审查,通过审查的单位按照报名类型分别组成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应急中心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及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机构库,并抽取各机构代表球号。
  承担招标代理与竣工决(结)算审核工作的机构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先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再抽取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招标人从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与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为同一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第二项的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抽取,招标代理机构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可以参与第二项的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抽取。若招标代理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的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服务期间因故终止合同或被清除出库,则由其后的第二、三中标候选人按顺位递补(若某一服务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与另一服务项目承担单位为同一家单位的,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通过审查的招标代理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机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该类机构选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及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直属公路中心一楼公告栏等媒体上发布。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
  9.监督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纪检员
  监督电话:0591-83790600
  10.合同终止
  若中选机构出现以下情况,我中心可终止与该机构的服务合同,由第二、第三中标人按顺序递补。
  10.1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条款;
  10.2两次及以上未能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效能考核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10.3在完成任务时出现重大失误,情形特别严重的(如造价勘误变动超过10%,因招标代理原因被投诉两次以上等);
  10.4以接受挂靠等方式将资格转让给他人的;
  10.5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共、个人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
  10.6 我中心发现或接到有关单位或人员举报存在下列情形的:两次及以上接到投标人投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编制期间或竣工决(结)算审核期间,中选的服务机构有关人员串通某个工程项目投标活动当事人或施工单位徇私舞弊的,或者向投标活动当事人或施工单位索取费用的。
  10.7 对发包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发出的责令改正通知拒不改正的。
  10.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由于中标服务机构原因,被我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或服务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举报,存在违约或违法行为的,我中心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由于中标服务机构原因(包括上述原因)给我中心造成损失的,中标服务机构应赔偿相应损失,必要时,我中心可从中标服务机构的服务费中进行扣除。若中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的行为,招标人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8号
  邮 编: 350008
  联系人:陈松涛
  电 话:0591-83790781
  传 真:0591-83790600 
  附件:1.投标文件模板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模板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模板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竣工决(结)算的审核)模板
  5.招标代理及竣工决(结)算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考核标准
  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2024年1月9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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