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绿化养护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0-28 16:39

 

一、竞争性谈判概况

根据闽侯公路中心2024年度绿化养护物资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除草剂、草药及涂白剂的产品供应商。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范围与控制价(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品类

货物名称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控制价

单价

造价(元)

除草剂

41%草甘膦异丙胺盐

5kg/

41%草甘膦异丙胺盐

790

150

118500

除草剂

10%精草铵磷铵盐

5kg/

10%精草铵磷

130

150

19500

除草剂

75%甲嘧磺隆

200/

剂型:水分散粒剂

60

200

12000

除草剂

71.5%草甘磷铵盐

60/

剂型:可溶粒剂

60

8

480

除草剂

31%氟草.草甘膦

1000/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185

70

12950

除草剂

200/升敌草快

900/

剂型:水剂

60

48

2880

杀虫剂

40%啶虫脒·毒死蜱

200ml/

剂型:微乳剂                                  

102

33

3366

12%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

200ml/

剂型:悬浮剂                                  

62

28

1736

22%阿维菌素·螺螨酯

100g/

剂型:悬浮剂

62

30

1860

45%丙溴·辛硫磷

200ml/

剂型:乳油型

62

20

1240

杀菌剂

30%丙环唑.苯醚甲环唑

100ml/

剂型:悬浮剂

60

30

1800

路树刷白剂

环保型树木涂白粉

20公斤/

以下质量指标偏差≤10%

  氢氧化钙含量25%

  碳酸钙含量30%  

  氧化钙含量20%

  粘着剂含量20%

  成膜剂含量0.80%

  增稠剂含量1.2%

  保水剂含量0.6%

  防裂剂含量0.3%

  氯化纳含量2%

  石硫合剂含量0.1%

  酸碱度PH=7

  自然耐候性≥150

340

71

24140

小计

 

 

 

 

 

 

200452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除助剂除外,农药必须提供农药登记证

(5) 路树刷白剂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6)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售后服务要求  

1)每季度至少有绿化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线绿化苗木进行一次巡查,观测绿化苗木的生长情况,由绿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使用供应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用法、用量等。对发现的病虫害等问题提供解决办法,保障绿化苗木的健康生长;

2)及时对各班站日常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3)提前告知各班站可能会爆发的病虫害等,根据天气预报发出的霜冻等天气预警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4)为苗木提供修剪建议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中标人需要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并在完成合同清单数量或合同期满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该项目合同期:中标通知书下达时间至20241231日。质量要求:规格尺寸、技术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质量应符合国家合格标准,产品实际参数以闽侯公路中心提供的样品为准。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绿化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止。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

3、违约处理: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内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第一批次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货品,否则将不予验收同时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11283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2900,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112915分。

2、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1111800分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竞标人帐户汇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闽侯公路中心2024年度绿化养护物资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41396 

七、履约保证金

采购目录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签订合同起至下一年度的绿化养护物资供应合同签订日期间的货品供应工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需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作为投标的最终确认价,以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采购招标。

十、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1天。

十二、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12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胡 工    

电话:0591-83798485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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