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3-04 16:02
  一、竞争性谈判概况
  为保证我中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正常运转,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取保安服务公司,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我中心于2024年2月29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造成流标。现对安保服务采购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具体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项目要求:负责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选派保安员2人,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每天24小时保证1人在岗。选派的保安员需向招标人报备后才能上岗,保安员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保安员禁止在执勤期间吸烟、喝酒、赌博、脱岗、睡岗、漏班等失职行为。服务期限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共计36个月。
  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23.76万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4.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服务相关营业资质;
  (2)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8时50 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综合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00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报价函(见附件),必须将谈判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报价要求
  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保安人员全部费用(含伙食代办费、意外保险、服装、培训费等)。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请竞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六、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竞标人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七、监督人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公告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6号  
  邮  编:350301 
  联系人:林少英
  电  话:0591-85385859
  附  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模板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3月4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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