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团体意外伤害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4-01-05 16:55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购买2024年度团体意外伤害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保障要求:
  ㈠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2024年3月25日零时--2025年3月25日零时)。我单位2024年共计72人投保,其中内勤45人,一线养护人员27人,保障要求:全天候24小时(含公休日、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致死、致残最高保额100万元,医疗最高保额1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00元后按100%赔付,住院期间补贴200元/天。最高保险费为72000元。
  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期间:2024年2月3日零时-2025年2月3日零时)。我单位辖区专养公路里程219.997公里,工程总价773.8896万元,工程内容如下:
  1.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沿线设施、公路绿化、零星水毁等日常维修养护;
  2.公路班站房屋修缮等。现为辖区专养公路日常维修养护、公路班站房屋修缮等雇用人员投保。
  保障要求:上班生产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致死、致残的最高保额100万元,医疗最高保额10万元,住院期间补贴200元/天,每人每次事故免赔200元后按100%赔付,最高保险费率不超过工程总价的6‰(即 46433元)。特别约定:本保单为不记名方式投保,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索赔时无需提供相关安监证明或建筑主管部门证明以及公安机关证明。
  ㈢公众责任保险(保险期间:2024年2月2日零时--2025年2月2日零时)。保障要求: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福清公路中心所管辖的公路区域范围内从事管理、维修保养等业务,因下列过失导致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以下约定负责赔偿:
  ⑴除防护网以外的其他公路设施(含公路服务区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⑵路面杂物清理不及时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⑶广告、霓虹灯、装饰物发生掉落、倾覆和倒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⑷使用工程机械设备因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⑸防护网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以及牲畜上路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⑹养护作业安全布控不规范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⑺特别约定: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发生公众责任保险事故后,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2.年累计赔偿限额:300万,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200万,其中人身伤害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人每次赔偿限额50万,其中医疗5万。最高费率不超过年累计赔偿限额2%(即60000元)。
  3.免赔: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500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
  医疗费用: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1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为准。
  以上三项总控制价为178433元。
  二、为了能够满足采购要求,且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对竞标人的主要要求如下:
  1、竞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省级分支机构;或经省级分支机构书面独家授权的设立在福州市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2、能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的保险公司;
  3、竞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经营、资格证件齐全。
  三、竞标文件应附资料:
  1、竞标报价函; 
  2、法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承诺函; 
  8、公司简介;
  9、保险条款; 
  10、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竞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所有文件材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并按照顺序排列。
  四、投标文件有关事项
  1、竞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2、竞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6号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综合科;
  3、竞标文件送达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1日上午08:50止,逾期送达,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4、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1月11日上午09:00;开标地点: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签到;
  5、有关要求:竞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在密封袋封面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和竞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竞争性谈判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0591-85385859。
  七、报价要求
  1、本次竞标报价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险种不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均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竞争性谈判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争性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标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确定中标人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名竞标者中标,在同等保障条件下,以保费总价最低确定中标承保单位,若均满足资质条件且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竞标人不足3个的或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竞标人不足3个的,将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九、监督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一、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附件1:竞争性谈判报价函模板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5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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