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2-14 10:53
  为做好我中心卫生保洁工作,拟进行中心保洁服务采购。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保洁服务公司,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1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造成流标。现对保洁服务采购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6号
  2.项目要求:竞标人负责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指定区域保洁工作。选派保洁员1人,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00-5:00,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指定区域为:办公楼1-3层公共区域和卫生间(不包括房间和食堂)、工程建设指挥部一层办公室和卫生间(含篮球场保洁)、福清路网分中心1-2层公共区域和卫生间(含路网分中心内外场地保洁,不包括房间)每日保洁;办公楼6-7层公共区域和卫生间(不包括宿舍)一周保洁1-2次。建议竞标人提早查看现场。
  3.项目竞争性谈判控制价:10.56万元(含保险、培训、服装等各类费用,不提供住宿及伙食)。
  4.项目服务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共计24个月。
  5.项目标准:竞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项目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提供保洁服务。
  6.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洁服务相关营业资质;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三、竞争性谈判报价函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8日9时1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综合科。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
  3.竞争性谈判地点: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
  4.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六、评标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竞标人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七、监督人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公告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6号  
  邮  编:350301 
  联系人:林少英
  电  话:0591-85385859
  附  件:竞争性谈判报价函模板  
  

 

  

                          
                       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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