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沥青灌缝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2-12 16:26

一、采购招标概况 

根据闽侯公路中心公路养护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选用沥青灌缝料产品供应商,本次货物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二、控制价及供应商资质要求(控制价中含材料费、税费、运输费及装卸费)

1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参数

数量

最高单价(元)

最高预算总价(元)

1

沥青灌缝料

0℃高温型

1、锥入度(0.1mm)≤70

2、软入点℃≥90

3、流动值mm3

4、弹性恢复率30%-70%

5、通过低温拉伸

12t

4330

51960

 

2、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建筑材料销售相关营业资质,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相应资质但实际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产品参数指标的的自检报告、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报告及相关合格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上表内容仅做为报价依据,实际采购数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养护需求确定,可能存在产品数量增减的情况。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接受存在的一切风险,供应商不得以上表所列数量要求采购方全部进行采购,并不得以此为由向采购方进行索赔。

三、货品供应要求及违约处理

1、产品供应时间:产品供应服务范围为本次选用结果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起的一年时间内。

2、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质量标准且在产品有效期内。每批次货物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后,中标人应随货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产品,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送达更换后的产品,已使用的不合格产品将不予以退还。 

3、售后要求:中标人所提供材料按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标准进行免费质保。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本次采购的货物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换、包退,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违约处理:①产品供应方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在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按采取人指定地点提供货品,否则逾期一天按本批次货款3%的金额在结算款中扣减。②供货商应提供满足国家合格标准及采购人招标参数要求的货品;一次供货不合格,由供货商免费更换合格产品;两次供货不合格,采购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解决本年度供货合同,且该供货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范围内的投标事宜。

5、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中标人的产品送第三方抽检,若抽检合格,抽检费由中标人支付;若抽检不合格,抽检费由中标人支付,同时该批次产品作退货处理。

四、材料交货要求

1、包装:材料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2、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五、材料款支付方式

材料款按供货批次分期结算,供货方需提供相应结算金额的合法发票,结算款按合同签定单价乘以供货数量计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报名流程: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231212-2023121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现场报名。(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91-83798485

2、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12158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584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六楼工程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31215840分。

3、投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装,附件要求提交彩色影印件,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提交正本一份,且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封面应写明公司名称及投标类别。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121418时之前(以银行实时对账单的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人需提交壹仟元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注:各投标人不得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转入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应备注“闽侯公路中心沥青灌缝料采购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帐户: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西门支行

账 号:118080100100141396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年度物资供应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应低等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招标人拒绝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至开标前,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十、评标办法

120231215日上午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审查。

2、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需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作为投标的最终确认价,以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采购招标。

十一、监督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公示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物资采购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物资采购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十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招标人: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12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胡 工    

电话:0591-83798485

 

附件:投标文件模板

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1212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