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10-18 17:32
  根据长乐公路中心2023年日常养护安全生产设施使用情况需求,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供应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的规模:锥帽1000个,施工标志牌80面,反光背心350件,反光雨衣35件,肩灯60盏,太阳能箭头指示牌15面。产品具体名称、特征、数量详见附件1。
  1.2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9910元,具体控制价单价详见附件。
  1.3项目的交货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发票,如未按时交货,违约金1000元/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交正式发票后20日历日内支付货款。
  1.4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采购规格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交货后发现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更换。
  1.5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配件生产或经营资质,经营中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2.2本项目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提交的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2。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招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报价要求
  6.1本次投标报价的总价(单价)为控制总价(单价)乘以报价下浮率,且本次投标报价的单价及总价均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2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招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3本次投标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招标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招标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招标。
  8.监督人: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0.其它
  10.1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三峰西路389号
  邮编: 350200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91-28818376  
  附件:1.2023年安全物资采购项目清单表
      2.2023年安全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福州市长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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